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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律空间沈阳婚姻律师刘兵:离婚前一方擅自转移房产是否有效
2018-11-03  点击:154

房产作为婚姻中的共同财产,而在离婚中因为这作为共同财产的房产引发的纠纷也是不少的。

离婚前,一方擅自转移房产是否有效?如果发生纠纷到法院诉讼会有什么处理方式?针对这些问题鼎律网小编特咨询沈阳婚姻律师——刘兵律师后为您做出整理解答。

离婚前一方擅自转移房产是否有效,要确定的是夫妻一方出让房屋买卖的目的和价格,如果第三人购买是善意的并且价格合理,同时已经完成产权变更的,合同就是有效的。虽然合同有效但是可以在离婚时起诉擅自转卖房产的一方请求赔偿损失。

1、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有房产转让给第三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虽然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登记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让给他人,是无权处分的行为,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追认,所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就是无效合同。买受人如果明知一方为擅自处分,或者房屋尚未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就不构成善意取得。

2、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转让给双方的亲属或其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如果第三人明知或应知该处分未经另一方的同意,则单方处分无效。

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单方处分给第三人的情况下,如第三人是夫妻双方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人,则对其善意的认定应当采取更为严格的标准,如有充分理由推定其明知或应知该处分未经另一方同意,其不能被认定为善意第三人,夫妻一方单方对该共同财产的处分无效。

3、夫妻一方擅自处分房产因受让方善意取得而有效。

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不应予以支持。

以上便是鼎律网小编咨询沈阳婚姻律师——刘兵律师做出的整理解答,您是否对离婚前一方擅自转移房产是否有效的相关问题已经有所了解了那?离婚后发生财产分配纠纷怎么办?想诉讼离婚找哪位律师更能维护合法权益?更多相关问题解答尽在鼎律网,众多资深律师在线为您答疑解惑,帮您解除维权烦恼!

本期鼎律空间法律咨询平台特邀嘉宾简介

刘 兵  律师

擅长领域涵盖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公司合规与治理、财富规划与传承,法律顾问、沈阳市沈河区政协委员、辽宁大学客座教授、沈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委员会副主任、辽宁电视台新闻正前方特邀评论员。先后获得辽宁省公益律师、沈阳市民革党员、辽宁大学法律硕士毕业生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