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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工程律师刘政伟说:沈阳工程纠纷索赔处理怎么分类?

发布时间:2019-01-07 18:09        浏览次数:169        返回列表

沈阳建筑工程律师刘政伟说:沈阳工程纠纷索赔处理怎么分类?

工程因延误工期或是有其他的质量导致的工程纠纷问题而需要索赔的时候,不同的工程纠纷问题处理方式也是不同的,那么沈阳工程纠纷索赔处理怎么分类?如果您正面对工程纠纷索赔问题,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会为您提供简单的分析解答。

沈阳工程纠纷索赔处理怎么分类?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介绍,按索赔目的分类,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对象分类。

(一)索赔目分类

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

2、经济索赔:经济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二)索赔处理分类

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

2、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也是总成本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

(三)索赔对象分类

1、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

索赔和反索赔是相对性的,反索赔即对索赔的反击,工程中习惯性将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沈阳工程索赔的原则有哪些?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介绍,工程纠纷索赔处理的原则如下:

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以完整、真实的索赔证据为基础。

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索赔。

上述内容仅为简单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工程纠纷索赔的相关疑问,您可以通过点击鼎律网在线咨询,会有资深工程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法律相关解答助您解除烦恼。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简介

 


 

刘政伟 律师

擅长领域: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

辽宁省政府法律顾问,辽宁省律师,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法律人才库专家、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注于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等法律事务,著有《建筑工程法律实务》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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