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金色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阅读:138 页面更新时间:2012-04-19 16:54
企业介绍
常德市金色阳光拍卖有限公司是经湖南省商务厅批准,由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拍卖企业。公司位于常德市朗州路510号丹阳楼四楼,办公场地约200平方米。下设办公室、市场业务部、财务部等部门。公司现有员工12人,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均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素质,中共党员占有相当比例,拥有注册拍卖师1人,具有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5人,注册会计师2人,工程师1人,律师1人。拍卖的范围涉及到房地产、国有资产、涉案资产、机械设备、破产资产等多个领域,能独立承办各类大中型拍卖会。
  公司的奋斗目标及宗旨:立足常德,服务社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与社会各界同仁携手合作,共创佳绩。

经营理念


  公司将以“创服务,树信誉”为指导方针,格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拍卖原则,发扬稳健诚信、团结尊重、严谨求是、理性卓越的企业精神,树立勤劳务实、诚信为本、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工作作风,更好的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市场经济规范运作做出突出贡献。

总经理业绩


  公司总经理陈华谋同志从事拍卖工作多年来,严格依照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拓展业务,先后成功举办过二十多次规模较大的拍卖会,成交额过亿元。拍卖的范围涉及到房产、土地、破产财产、机动车辆及机械设备等。如政府的超标车辆、市食品总公司的冷冻及机械设备、市物贸大市场、市药材公司及县属企业的破产财产等。尤其在举办大额资产的拍卖会过程中,热烈的竞价场面和飞速上升的竞拍提价让旁观者不时发出感叹。公司对竞买人建有完整的管理档案,并针对不同的竞买意向进行了准确分类:如竞买房产、地产、设备、车辆、门面及企业财产、破产财产、涉案财产和公墓、陵园的竞买人都建有查询档案,为成功
举办各类拍卖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收费标准


  本公司在收取拍卖佣金时,严格依照拍卖法第五十六条,采用约定优先的原则。未作约定的,拍卖人可向委托人及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收取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委托人拍卖的物品属于依法没收、充抵税款、罚款及上交财政的物品和其它物品可不向拍卖人交纳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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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料
    企业名称: 常德市金色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商铺版本: Mip版 手机版
    企业地址: 常德市朗州路510号丹阳楼四楼
    企业电话: 0736-7703279
    所在地: 湖南/常德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其他机构)
    注册资本: 100万人民币
    保证金: 已缴纳 0.00
    经营范围: 从事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拍卖经营活动
    注册年份: 2007
    销售产品: 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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