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气象学会的办会宗旨是,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提倡辨证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充分发扬民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团结广大气象科技工作者,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北京气象科技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促进气象科技的普及和推广,促进气象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气象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反映气象科技工作者的意见,维护气象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气象科技工作者服务。
北京气象学会的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提高学科水平。
2、 普及气象科学知识,传播先进科学技术。
3、为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行决策咨询、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4、接受委托进行科技政策、规划、科研项目的论证,科技成果的鉴定,进行评奖以及技术职务水平评议和标准化的审议。
5、开展继续教育,帮助会员充实新知识,进行技术培训和开展青少年气象科技活动。
6、加强同兄弟学会间的联系,为发展有关交叉学科组织协作。
7、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发展同国外有关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往来。
8、编辑出版气象科技文献,气象学术刊物、科普刊物及有关音像作品,举办为气象科技工作者服务的各种活动。
9、开展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经济创收活动,弥补学会经费不足。
10、向有关部门反映气象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利,举办有益于会员的活动,举荐人才、表彰奖励在学会各项活动中取得成绩的气象科技工作者,提倡并鼓励会员和广大气象科技工作者遵守科研道德,发扬协作精神,推动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