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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龙川县教育局

阅读:341 页面更新时间:2016-06-29 10:01
单位介绍

化教育事业发展较快,有完全中学九间、职业高中一间,初级中学和完全小学遍布各镇各村,“普九”工作于1995年经省验收达标,历年高考成绩名列河源市前茅。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拥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办有山歌剧团、杂技团和民乐团;卫生保健机构健全,县城有二级乙等以上综合医院3间,各镇均设有一级乙等以上医院1间;体育场馆设施完善,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是“全国体育先进县”。

小学教育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春,在县城三台书院创办龙川县间小学——县立高等小学堂后,又分别在通衢、紫市、鹤市、县城、黄布、老隆水贝(今附城)开办明新、乐育高等小学堂及模范、乐育、启智、金兰、维新、莲塘、培养初等小学堂。至宣统三年(1911),全县有官办、民办、私办高、初等小学32所,学生约1500人,教职员120人。高等小学开设课程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字、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选修课有农业、商业、手工、图画。初等小学与高等小学课程设置基本相同,但内容深浅各异。初、高等小学学制分别为5年、4年。

民国元年(1912年)实行新学制,学堂改称学校,允许男女同校读书。尔后,一批私塾、经馆和祠堂、庙宇改办小学。民国5年小学发展到16所,学生2800多人,其中高等小学7所(县立3所)。民国6年在县城南门邹家祠创办女子初等小学校,一度改办县立高等女子学校。民国8年高、初等小学校改称高、初级小学校,县陆续选择一批成绩较好的初级小学转为区立高级小学。民国11年初、高级小学制改为4年和2年。民国25年推行短期(学制一年)小学教育,规定凡6周岁至12周岁的失学儿童免费入学,10周岁至16周岁未上学儿童则强迫入学,当年兴办短期小学校12所。民国28年实施国民义务教育,各乡镇设中心学校(完全小学),保设国民学校,全县设中心学校47所,国民学校399所,共有学生2.52万人。至民国37年,全县有小学404所,其中乡中心学校及完全小学87所,教职员工1081人。共有学生33777人,其中完全小学17608人。

1949年5月龙川解放后,将国民学校更名村初级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更名为区完全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76.1%。1951年全县有小学496所,在校学生54945人,工农子弟占87%。初小课程有语文、算术、体育、唱歌、美工;高小课程有语文、算术、自然、历史、地理、体育、唱歌、美工。1953年冬,贯彻“整顿巩固,提高质址,重点发展,稳定前进”的教育方针,对全县小学分期分批进行整顿,调整布局,充实学校领导,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减少了村级小学教学点和复式班,增加全日制班。对学生加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1954年开展学习苏联教学经验,推行5级记分法,改春秋两季招生为秋季招生,全面贯彻部颁《小学生守则》、《小学教学计划》、《关于小学课外活动的规定》。翌年,开始评选“三好学生”活动。1958年“大跃进”期间贯彻国家、集体“两条腿走路”的教学方针,大力发展民办小学,由1956年的4所、18班发展到1959年的55所、72班。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对小学作了调整,由1960年的247所,调整为209所,其中民办小学减至30所。1963年执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教学上运用“十大教授法”(即启发式、由近及远、由浅入深、说话通俗化、说话要有目的性、说话要有趣味、以姿势助说话、后次复习前次的概念、要有提纲、干部班要用讨论式);提倡“少而精”、“启发式”,狠抓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教学。同时,深入持久地开展学雷锋,学生思想品德有明显提高。1964年实施两种教学制度,兴办半耕半读小学,当年办耕读小学40多所,学生1800多人。“文化大革命”中,学校领导和部分教师被当作“牛鬼蛇神”或走“白专道路”的典型而被揪斗,教学秩序混乱,取消毕业与升学考试制度,实行推荐选拔入学。1968年冬,公办小学下放大队,实行民办公助,教职工与社员评分同酬,小学附设初中班;“贫下中农宣传队”进驻学校;以《毛主席语录》、“革命文艺”、“军事体育”等,取代文化课,致使教育质蜇严重下降。1970年陆续恢复公办小学编制,开始重视抓文化知识教育。但1973年刮起“白卷英雄”、“反潮流”歪风,又出现轻视文化课、批“师道尊严”的浪潮,教学秩序再度被破坏,教育质量大大下降。1974年学“屯昌经验”,大办学校小农场,半农半读,实行“开门办学”。1977年后,教学秩序逐渐步入正轨,恢复毕业与升学考试制度,撤销“贫宣队”,调整小学布局,裁并230个教学点,撤销大队小学附设初中班,恢复与健全教师组织,狠抓“校风”建设,开展“五讲四美”(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卫生、讲秩序、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活动,教学质量不断提高。1985年,全县有小学357所(其中民办2所),共设3343班,有学生88660人,教职工4245人,专职教师3630人。

中学教育

民国2年(1913)秋,在县城西门考棚(今县机电厂)创设县立中学一所,学制4年,春季始业,招生2班、100人,教职工10余人,课程设置有修身、国文、英语、历史、地理、数学、博物、物理、化学、法学经济、乐歌、图画、手工、体操。民国15年冬,由县立第二高级小学(在通衢景韩书院)改办县立第二中学。不久车田绅民先后集资创办始云中学和可能中学,因经费困难,办两年停业。民国18年,中学实施“三三制”(初中三年、高中三年),改春季为秋季始业。同年,第四区区立中学与县立第二中学合并,仍称县立第二中学,以铁场街原区立中学与县立第二中学合并,仍称县立第二中学,以铁场街原区立中学为校舍。翌年县城中学撤销附高中师范班,新设高中班,易校名为龙川县立中学。民国28年,设在通衢的一中分校,改办县立第三初级中学(后改名金安中学)。从民国29年起,全县陆续办起县立第四初级中学、县立第五初级中学、私立赤光初级中学和私立景韩初级中学。至民国37年秋,在全县3所完全中学、4所初级中学中,有14个高中班、462人,37个初中班、1672人,教职工169人。

1949年5月龙川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接管全县中学,私立中学经费由地方自筹,政府补助。当年冬在校学生2790人(其中高中200人),教职工259人。按“维持现状,逐步改造”的教育方针,课程增设马列主义哲学,改国文为语文,废除公民、童军、军训课。1953年废止春季招生。1956年9月,龙川一中佗城分校改设佗城初级中学。撤销金安中学分校,恢复通衢初级中学。丰稔、永新、登云、龙母、黎咀、壮士(麻布岗)、上坪7所完小附设初中班。1957年裁丰稔和登云小学初中班,永新小学初中班改办鹤市华侨初级中学。1958年“大跃进”期间贯彻执行“两条腿走路”的教育方针,全县新办6所民办中学,龙母、黎咀、麻布岗(原壮士)、上坪4所附设初中班的小学改办完全中学。同时,贯彻执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把劳动当作教学科目,学校办工厂、农场,走出校门参加工农业生产,学生全期上课时间不足一半。1960年至1962年,国民经济困难,对17所民办中学采取关、并措施,只留老隆中学继办。全日制完中则撤并班额,压缩下放一批教学人员。1963年贯彻部颁《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教学秩序恢复正常,深入开展学雷锋,形成较好的校风,促进了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停课闹革命”,师生全国“大串联”。1967年“复课闹革命”,写大字报,当年停止招生。1968年工人、贫下中农宣传队进驻学校,领导“斗批改”,大搞“开门办学”,组织学生学军、学农、学工,实行校队挂钩,厂校合一,取消升学考试制度,改用推荐办法招生。1969年实行学制改革,初、高中学制各缩短为2年。1971年提倡“山沟办学”、“茅寮学校”,龙川一中及佗城、赤光、上坪等中学均设分校,办教学“实验”基地,每学期轮流组织师生到分校一个月,或办蔗园,或学水稻田间耕作技术,或学开拖拉机、修理农机,或搞土杂肥怄制,制沼气。1977年恢复毕业与升学文化考试制度,文化知识课被提到首要位置,开始注重基础知识教学。1978年以后,恢复中学“三三”学制,撤销各中学分校及小学附设初中班,逐步调整中学布局。至1985年,全县设完全中学8所(县一中、老隆、金安、佗城、铁场、车田、赤光、麻布岗)、84个班、4110人;初级中学27所、516班、2.10万人,共有教职员工1848人。

师资力量

明清时期,由朝廷任命教谕、训导,县署聘任学宫和官办书院的主讲,社学、私塾的教师由学东聘用,但任期无保证,大多数教师担忧失业,生活极为清贫。

清末,龙川办新学之初,除文史、读经科目的教师可在本县选聘外,其他任算学、外文、格致、体操等科教师多从外县聘请。为解决本县新学师资的紧缺,县署陆续选派塾师秀才20人分赴省内外攻读大专学堂或新式书院,并创设县师范传习所和县初级师范馆,招收塾师、落第秀才、屡考不中的老童生加以培训后,派任新学教师。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全县9间初高等学堂,仅有初等师范毕业教师2人,优等师范毕业教师2人。

民国时期,公立学校校长由县政府委任,教师由校长遴选,呈报主管部门录用或聘用;私立学校校长由校董会聘请,呈报主管部门备案,教师则由校长聘任。民国初年的小学教师多授业于私塾,少数毕业于初级或优等师范,30年代则毕业于初小或初中者占多数,40年代有一部分是师范乃至大专毕业生。据民国37年(1948年)10月统计,全县有中学教师174人(女5人),其中大专毕业的占70.5%;小学教师1081人中,大专毕业生占4.5%,普师毕业生占13.7%,简师毕业生占19%,高中毕业生占12.4%,初中毕业生占23.7%,高小毕业生占21.7%,其他占5%。民国期间,学校与私塾并存时间较长,塾师占有较大比例。如民国9年,全县私塾225馆,有塾师241人,占全县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县政府曾三令五申改造塾师,废止私塾,但屡禁不止,直到抗日战争结束后,县内私塾才被高、初等小学取代。

建国初,留用建国前的教师,并举办短训班,吸收一批失学、失业知识青年加以培训后,由县人民政府文教科统一分配到各小学任教。1953年中小学教师纳入国家编制后,逐年由国家分配师范、中专、大专院校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各地还不断推荐和选用一批民办教师经过培训、考核,并逐年纳入国家正式编制。据1985年10月统计,全县182个幼儿教养员中,有幼师学历9人、中师学历22人、高中学历86人、初中以下学历65人;3630个小学专任教师中,有大专学历38人、中师及中技毕业1305人、高中毕业1638人、高中肄业及初中毕业330人、初中以下319人;1742个中学专任教师中,有大专本科毕业142人、本科肄业及大专毕业399人、大专肄业及中师、中专毕业880人、高中毕业以下者51人;36个师范专任教师中,有大学本科毕业21人、本科肄业及大专毕业9人、大专肄业及中师、中专毕业4人、高中毕业以下2人;49个农职中学专任教师中,大学本科毕业3人、本科肄业及大专毕业28人、大专肄业及中师、中专毕业8人、高中毕业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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