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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律空间沈阳离婚纠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应该有多少?

发布时间:2018-11-03 21:50        浏览次数:135        返回列表

一旦发生家庭暴力受害方不想继续委屈求全选择离婚也不在少数,近两年来离婚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有家庭暴力因素。那么遭受家庭暴力选择离婚后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家庭暴力赔偿应有多少那?这对这些疑问,鼎律网小编特咨询了资深沈阳婚姻律师——刘兵律师后作出如下简单解答。

刘兵律师介绍,在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下面是司法实践中运用的一些原则: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没有提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在二审时提出来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家庭暴力离婚赔偿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通过以上介绍对于“沈阳离婚纠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应该有多少?”这一问题,众多网友朋友们是否有所了解那?如果发生家庭暴力选择离婚如何诉讼?以上问题可到鼎律网在线咨询,众多资深律师在线为您答疑解惑,帮您解除维权烦恼!

鼎律空间法律咨询平台鼎律网婚姻律师简介

刘 兵  律师

擅长领域涵盖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公司合规与治理、财富规划与传承,法律顾问、沈阳市沈河区政协委员、辽宁大学客座教授、沈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委员会副主任、辽宁电视台新闻正前方特邀评论员。先后获得辽宁省公益律师、沈阳市民革党员、辽宁大学法律硕士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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